按照財政部《政府采購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規(guī)范(2020年版)》要求,山東省財政廳對相關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進行了優(yōu)化調整,并于近日起正式啟用。
據(jù)了解,此次調整,一是更加注重公告分類,增加了采購意向公告、公共服務項目驗收結果公告、監(jiān)督檢查處理結果公告等,進一步擴大了社會輿論的知曉權和監(jiān)督權,提高政府采購各參與主體的規(guī)范性。二是更加注重維護供應商權益,將供應商應知盡知情形全部予以公開,例如未中標(成交)原因、未通過資格審查原因等,充分保障供應商合法權益。三是更加注重信息公開的準確性,將公示內容和格式全部標準化,未按要求填報的不予公開,引導采購人和代理機構完整規(guī)范公開采購信息,提升采購項目組織的專業(yè)性。
原標題:山東調整政采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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